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切实做好学校档案工作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中形成档案的完整归档,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依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《佳木斯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现启动2025年度立卷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立卷归档工作范围
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在2025年工作中形成的,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,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纸质、电子、声像(照片、视频)、实物等载体的材料,均属立卷归档范围。
二、工作任务和要求
(一)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将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列入工作计划,切实落实档案材料形成单位立卷归档制度,确保职责落实到岗、工作落实到人,认真做好2025年度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(二)及时做好立卷归档。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,按照立卷归档要求及时开展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,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,确保年度档案的齐全完整,完成立卷归档任务。
1.立卷整理工作。各单位立卷归档工作可参考《部门立卷归档流程与档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》(附件1)《佳木斯大学立卷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2)具体开展。
(1)归档的纸质材料应是原件。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,不符合归档要求的,应重新处理后再进行立卷归档。
(2)归档的声像档案(电子照片和视频)、实物档案须注明事件及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。
(3)立卷归档实行“双轨制”,即对纸质材料立卷归档的同时,应将材料的电子版(PDF格式)上传至档案管理系统。具备“单轨制”立卷归档的单位,可与档案馆联系,只归档电子文件。
(4)涉密与非密文件应分开立卷,不能混到一卷,移交目录应分开填写,并向档案馆说明。
2.履行移交程序。完成立卷和档案管理系统录入,请联系档案馆,履行移交程序。
(1)移交时须填写“档案移交目录表”,目录表一式两份(通过南大之星软件按格式打印),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。
(2)档案馆工作人员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,不符合要求的由立卷部门按要求重新整理并经验收合格后,办理移交手续。
(3)对未经检查验收的档案,档案馆将不予接收。
3.立卷归档工作时限。各类2025年度档案材料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归档移交。
文书档案业务联系方式:8618220;科技档案业务联系方式:8618221;邮箱:jmsdxdag@163.com。
附件:1.部门立卷归档流程与档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
2.佳木斯大学立卷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
办 公 室
2026年3月4日